Circle 命令

Circle( <Point>, <Radius Number> )

生成给定圆心和半径的圆。

Circle( <Point>, <Segment> )

生成给定圆心的圆,其半径等于给定线段的长度。

Circle( <Point>, <Point> )

生成给定圆心且经过给定点的圆。

Circle( <Point>, <Point>, <Point> )

生成经过三个给定点的圆(如果它们不在同一直线上)。

Circle( <Line>, <Point> )

创建一个以直线为轴且经过该点的圆。

Circle( <Point>, <Radius>, <Direction> )

创建一个具有给定圆心、半径且轴平行于方向的圆,该方向可以是直线、向量或平面。

Circle( <Point>, <Point>, <Direction> )

创建一个具有给定圆心、经过给定点且轴平行于方向的圆。

为了避免二维和三维表示中直线/平面的歧义,请勿使用类似 x = 0 y = 0 方向 方向 设为平面 x = 0 ,请使用类似 x + 0y + 0z = 0 的表达式。